常見問題

一般問題

● 實習機構的實地評估,是否每位同學實習時都要去一次?    

● 部份實習機構要求審視每份實習合約,作業時間較長,如拖延時到是否仍屬有效實習?

因實習合約簽訂要在學生實習前完成,是教育部之明文規定,而且也為了確實保障學生權益。所以建請各系引介教師提早將合約書範本給實習機構審閱,如有特別狀況或問題,都請即早通知研發處協調。

● 有些大企業堅持要在學生實習開始當日才願意簽約,是否會影響學生權益?

因實習合約簽訂要在學生實習前完成,是教育部之明文規定,所以建請持續與該企業溝通,以保障學生權益。

● 如學生於實習期間請假,導致實習時數不足時,實習學分該如何認定?  

學生應得多少學分、以及請假是否認定學分,依各系及教務處相關規定辦理。 

● 如實習期間遇到颱風假時,實習時數該如何認定? 

如果實習機構願意承認,請實習機構直接在時數證明表上加上颱風假之時數。如果不願意承認時,亦可由老師自行追加時數,並註記原因即可,實習清冊請列計機構承認之時數。 

境外實習問題

● 學生赴中國大陸港澳地區實習時是否有特別的規定?   

● 境外實習是什麼學生都能去嗎?  

有關境外實習有三個原則:①優秀學生優先、②集中區域合作、③預先規劃實習。

所以建議各系預先篩選學生資格,挑選優秀學生,培育優秀人才。

● 境外實習的輔導教師也需要前往外國去訪視學生嗎?  

有關境外實習有三個原則:①優秀學生優先、②集中區域合作、③預先規劃實習。

所以在實習開始前就應提早計畫境外實習相關行政工作,將同一地區的實地評估與學生訪視集中辦理,並協調由一位老師代表前去評估或訪視,以深化本校與當地企業合作,育作優秀國際人才。

● 如果臨時有學生說要去外國實習的話該怎麼辦?

有關境外實習有三個原則:①優秀學生優先、②集中區域合作、③預先規劃實習。

所以如果臨時提出之境外實習,可能會因為經費問題而無法辦理。

● 學生在國內實習,可是中途被廠商派到外國出差,這樣可以嗎?

行政工作問題

● 行政工作的表單會常常變更修改嗎?

除非教育部有即時性新法令公布,或有急迫性影響到學生、教師、以及學校權益的情況時,才會臨時修正表單格式與內容,否則所有修改皆以學年度為單位。

● 實習機構評估報告書應該在什麼時候繳交?   

● 訪視紀錄表、成果報告書的用途是什麼?  

● 實習留任證明是否可以用實習機構的表格直接繳交?    

可以。但研發處各組對實習留任證明內容的需求不同,建議採用研發處版的留任證明,較為方便。

● 專責教師的人數限定僅一位嗎?如果是多位的話,工作權責或補助金額怎麼分配?